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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澳洲大学有权自定学费 增幅上限为25%

[日期:2007年03月06日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2005年开始澳洲各大学有权自定学费。根据联邦政府教育部长Brenda Nelson的改革方案,2005年开始澳洲各大学有权自定学费,学费增幅上限是25%。大学可以接纳更多愿意自付全费的学生,每个课程增加至全部学生名额的35%,但一个学生的全部学费可能超过10万美元,这不是一般家庭可以付得起的。不过,学生可以向政府申请高达5万美元的贷款,对家庭收入低的学生政府还会增加奖学金名额。

而反对党认为这些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不利,使高等教育变成富有人家的专利。与自由国家党联盟政府不断削减38间大学的拨款相反,反对党会增加大学经费23亿元,从而增加2万个大学学位及2万个TAFE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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